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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電淡季 結餘 可抵旺季缺口公教人員購屋貸款

今年4月起,全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價格周期,將由按月改為按年計算,這也意味著,用電淡季時月結餘的電量可以“挪”到旺季時使用。

目前,湖北省居民生活用電實施階梯電價,共分三檔,計費周期為月。具體為:第一檔電量為0至180度,電價為0.57元/度;第二檔電量為181至400度,比第一檔提高0.05元,即0.62元/度;第三檔電量為401度及以上的電量,比首檔電價提高0.3元,即0.87元/度。

“新標”執行後,居民階梯電價執行周期將由月改為年,第一檔電量為0至2160度;第二檔電量2161度以上,4800度宜蘭縣快速汽車貸款以內;第三檔電量為4801度及以上用電量。用電量按自然年度確定分檔,不跨年使用。居民用戶仍按月抄表並結算電費,當累計用電量達到年度階梯電量分檔基數臨界點後,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。具體到今年,4-12月抄見電量按照第一檔1620度、第二檔1621至3600度、第三檔3601度及以上的階梯基數執行。階梯電價政策其他內容不變,從今年4月1日起抄見電量開始執行。

將階梯電價周期由月改為年打通使用後,淡季時月用電量不足180度,其結餘的電量可以轉移到後面的月份使用,打通全年的用電量。

省物價局方面透露,根據2013年全省的用電統計,月均用電量在1檔以內的用戶覆蓋率為84.13%,武漢市的覆蓋率為70.39%,居民階梯電價執行周期由月改為年後,其覆蓋量還將提升。

省物價部門負責人表示,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周期由月調為年,有利於居民用戶在一個年度內自行調劑用電量,可以緩解因季節差異導致不同月份用電量波動帶來的矛盾,確保基本電量有效使用,合理降低居民傢庭電費支出負擔。



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2-17/08545973252996052860735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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